原标题:甘肃省总与省国资委联合印发《实施意见》(引题)
“产改”目标任务将纳入国企发展规划(主题)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康劲)5月24日,甘肃省总工会和省国资委联合印发《甘肃省关于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中带动作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全面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人才强省战略、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的新时代新目标,要求充分发挥国企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产改”纵深前行。
5月26日,甘肃省总在金昌召开全省国企工会主席座谈会,围绕《实施意见》的落实,对国企纵深推进“产改”进行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胡焯表示,“产改”已经走到了一个新的起点,需要新担当,要有新作为。要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发挥国企的示范带动作用,把准改革方向,强化统筹协调,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动员广大产业工人为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而团结奋斗。
《实施意见》在系统梳理总结改革成效和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吸收甘肃省加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和省属国有企业职工董事、监事管理办法等制度性成果,围绕加强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完善技能形成体系、发挥主力军作用、维护合法权益、机制保障等5方面,提出了具有甘肃特色的20条措施。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方面,《实施意见》在强化和创新党建工作、健全保障主人翁地位的基础上提出,持续开展国企艰苦创业史、改革奋进史学习教育活动,引导产业工人争当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先锋楷模。构建完善技能形成体系方面,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化产教融合、改进评价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广互联互通转换机制,将符合任职条件的产业工人技能人才转换为专业管理、工程技术、市场营销的同职级职位,打通产业工人职业发展壁垒,培养造就更多“陇原工匠”。
发挥主力军作用方面,《实施意见》提出聚焦甘肃省委提出的目标任务,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培养“高精尖缺”技能人才。维护合法权益方面,探索按技能要素、创新成果贡献度参与度参与分配的激励机制,探索推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
《实施意见》要求,国企党委要把推动“产改”目标任务纳入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各级国资监管机构要把改革纳入国企政治巡察和检查内容,纳入对企业党建工作、党政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