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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
专项培训
为保障和规范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近日,青岛高新区总工会邀请山东众成清泰(青岛)律师事务所开展“普法大讲堂”—《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专项培训,培训活动吸引了园区23家企业,60余人参加。
在近两小时的培训活动中,山东众成清泰(青岛)律师事务所郭律师以劳动法律监督为切入点,重点围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概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实施,从平等就业情况、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情况,工资支付、最低工资、加班工资、福利待遇规定执行情况等13个方面对《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进行了重点解读。培训内容干货满满,取得了良好成效。
《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工会依法履行维权职能提供了制度支撑,为推动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提供了法治保障。下一步,青岛高新区总工会将进一步深入企业,大力宣传条例的有关规定,指导企业提前做好“法律体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良好发展。
来源:青岛市高新区总工会
编辑:王子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