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青岛市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预防中心在全市各级仲裁机构积极推行仲裁效能提升行动,全面梳理案件处理流程的堵点、痛点,控制增量、化解存量,提高仲裁效能。2020年全市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9788件,案件处理整体提速30%以上,按期结案率达100%,切实满足群众快速解决纠纷、及时获取公正处理结果的需求。
搭建大数据预警平台和争议预防机制 案件相比去年同期下降1.5%
源头预防是提升争议案件处理效能的“防波堤”。针对传统预防预警工作覆盖面窄、信息传递慢、效率不高等问题,积极探索搭建大数据预警平台和争议预防机制,全年市本级处理案件1454件,相比去年同期下降1.5%,劳动人事争议预防成效初步显现。
开发“互联网+预防”系统平台,加强劳动争议预警预防。积极推动劳动纠纷预防智能化信息化,通过平台及时获取用人单位纳税、解聘、停保、仲裁案件、投诉举报等大数据信息,综合分析判定“争议高风险”警情,根据所属网格,及时推送给区(市)、街道(镇)和社区争议处理机构,第一时间对口联系企业,指导帮助理顺劳动关系。充分发挥四级调解组织联动作用,及时上门指导服务,将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预防平台对各基层调解组织及调解员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线上日常联系、办案指导、文书预审机制。同时,预防平台还为所有市场主体开放式提供政策案例推送、宣传培训、用工风险智能排查等预防服务,为广大市场主体提供集成化学习借鉴平台。
广泛开展线上宣讲,提高政策宣传和风险防控效果。广泛开展线上宣传指导,以视频会议、人社政策云课堂等形式面向调解联盟、行业企业代表举办《疫情期间劳动争议风险防控政策宣讲》,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和企业复工高峰期,有效解决了企业一线实际用工问题。坚持线上先期调解,“网上预立案+电话调解”实现纠纷不激化无积压。开设企业劳动用工专题培训“云课堂”,及时宣传企业劳动用工风险防控,助力我市企业复工复产有序推进,做到疫情防控和争议处理两不误。
创新推进行业性、区域性劳动争议预防调解联盟建设。努力遏制劳动争议案件高速增长态势,强化源头预防,创新推进行业性、区域性劳动争议预防调解联盟建设,先后组建我市人力资源机构联盟、新业态企业联盟、交通运输行业联盟、商协会联盟、上合示范区联盟,持续推进联盟规范化建设,有效激发用工主体防控争议风险的内生动力,受到广大用工主体的高度认可。相关经验做法得到国家人社部和省人社厅高度重视,作为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经验在全省进行推广。
全年全市劳动仲裁机构案件处理调解率高于全省计划目标
青岛不断加强跨界协同,不断强化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格局,为群众提供高效、多元的争议纠纷解决渠道。全年全市各级劳动仲裁机构案件处理调解率达67.58%,明显高于全省计划60%目标。
创新建立大调解平台柔性化解劳动争议。制定《关于实施“调裁衔接”办案模式的意见》,加强劳动争议多元调解联动机制建设,整合法院、司法、工会、企联等部门力量,建立联调工作站,积极推进“诉调对接”、“裁调衔接”等机制建设,实现平台共建、信息共享、一体推进,构建劳动争议大调解格局,以调解方式实现“案结事了”,切实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指导思想。
创新建立仲裁委派出庭。为解决庭审场所不足影响仲裁效能问题,率先在市总工会建立仲裁委派出庭,吸纳工会干部和社会力量担任兼职仲裁员,方便职工就近就地维权。按照“典型引路”工作思路,联合市总工会出台《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会派出庭管理办法(试行)》,指导区市和调解联盟探索设立仲裁委派出庭,目前即墨、胶州、李沧等区市和市人力资源集团已设立仲裁委派出庭,有力提升了仲裁服务供给能力。
积极落实裁审衔接制度。坚持每年召开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暨疑难案件研讨会,对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工作遇到的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磋商,就更好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难点热点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进一步提高裁审衔接质效。目前,青岛市已累计出台裁审纪要14期,统一裁审标准150余条,很大程度保证了裁审一致,提高了仲裁权威。
全年为21361名劳动者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纠纷 追回经济损失28466万元
打通“堵点”、疏通“痛点”,是从根本上提升仲裁效能的“对症良药”。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市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时效的通知》,按月对区市提升劳动仲裁效能情况督查督办、定期通报,督促各级仲裁机构切实提高争议处理效能。全年为21361名劳动者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纠纷,追回各类经济损失28466万元。
全方位开启在线仲裁模式。针对新冠疫情期间当事人不方便见面影响仲裁效能问题,学习借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互联网法庭使用指引》等文件,研究出台《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在线仲裁工作暂行办法》,推进开发“公道互联”在线庭审系统,实现仲裁庭审“不见面”服务,走在了全省前列。通过在线网络庭审,结合仲裁网上立案系统,可以实现当事人“不见面”“零跑腿”,从指端、线上即可完成整个仲裁程序,打造仲裁案件审理新模式。
推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要素式办案。优化立案流程,缩短送达时间,提升庭审效率,优化仲裁办案流程,采取立案甄别分流、缩短送达时间、提升庭审效率、简化文书制作等办法,切实满足当事人快速解决纠纷、及时获取公正处理结果的需求,全市各级仲裁机构使用要素式办案模式办理的劳动纠纷案件,裁决文书文字量减少40%以上,案件审结期限平均缩短5天以上,实现案件办理效能明显提升。
切实发挥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维权功能。创新在全市仲裁机构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实行“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牵头进行联合调解,力争全部案件30天结案,切实提高农民工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2020年共受理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1799起,涉及农民工1852人,累计为农民追回各类经济损失1417.24万元。相关工作经验被《工人日报》《劳动保障报》等媒体广泛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