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南综合行政执法局八大关街道中队巡查发现武昌路车行道上,有一处被挖开。散落的的泥土石块占据了一个车道,现场亦未设置施工警示牌,大量社会车辆纷纷避让,险象环生。中队执法人员遂进行查询,现场施工负责人无法提供相关手续。随后,执法人员向其说明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针对现场问题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城市建设是好事,但总有一些施工单位施工时随意挖掘,施工完毕后不回填、不硬化路面,不仅加剧了扬尘污染,还会影响过往行人、车辆通行安全,这种顾前不顾后的行为就是典型的施工‘诟病’。”为杜绝此类“诟病”,我中队每日安排执法人员进行辖区全覆盖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查处此类违法行为。
擅自挖掘、破坏城市道路不仅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且存在安全隐患。执法部门提醒广大单位或个人,在挖掘城市道路一定办理审批手续后按要求施工,设置警示标志及围挡,并及时恢复路面,以免对群众和个人造成不好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