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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

3月23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八大关会议厅举行。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有关会议精神,表决通过了《青岛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和人事任免案等。

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鲁明主持第一次和第二次全体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张锡君、张大勇、刘圣珍,秘书长华玉松和37名委员出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青岛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等。

王鲁明、市中级法院院长李方民、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建新分别就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作了说明。

第一次全体会议后,会议分组审议了有关事项。

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青岛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和有关辞职事项。

王鲁明指出,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各项部署要求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按照全国和省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紧跟市委工作部署和节奏,谋划形成市人大未来五年的工作规划,认真完成市委交办的专项任务,扎实推进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落实落地,助力全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王鲁明强调,要坚持党建统领,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更好发挥代表作用,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积极主动履职,加强与各级人大代表特别是基层代表的联系,做到真联系,取得真效果,带动和引领人大代表深入基层一线,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化解矛盾纠纷,同时将基层发现的问题通过人大渠道反映到有关部门及时解决。要加强对人代会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活动的组织,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民生改善开展调研,积极建言献策,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工作。全市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青岛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依法维护客运出租汽车市场秩序,切实推进城市品质改善提升。

副市长隋汝文,青岛海事法院院长吴锦标,市监委、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市直相关部门及各区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关负责同志,部分省、市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来源:青岛日报 编辑:超级管理员 时间:202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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