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进步是一座城市永恒的追求。4月1日召开的青岛市全国文明城市总结表彰暨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动员部署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全国、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精神,总结经验,表扬先进,动员全市上下勠力同心、主动作为,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扎实的作风和有效的举措,奋力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全国文明城市是对一个城市全方位、综合性的评价,是目前公认的竞争力最强、含金量最高、创建难度最大的“国字号”城市品牌。作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青岛持之以恒抓创建、促发展,去年继续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这一称号成为青岛人民倍感骄傲、十分珍视的荣誉,成为这座城市的靓丽名片,也有力地推动了青岛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当前,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入新阶段,中央文明办将在2023年评出第一批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今年先行开展创建试点。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是在全国文明城市基础上的进一步提升,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因此荣誉更加珍贵、含金量更高。我们正在奋力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搞活一座城”、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可以在世界城市之林树立起青岛更加靓丽、更具吸引力号召力的城市新形象,推动青岛实现更高水平、更优质量的开放发展。而作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的获得者,努力争创首批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亦是题中应有之义。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拿出实招硬招,激发潜力动力,向着这个更高的文明城市目标进发!
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时代发展新要求,回应市民群众新期待。创城工程是民生工程,是发展工程,是提升城市发展品质、顺应市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然要求。这次动员部署会提出,从现在开始到7月上旬,在全市开展百日攻坚,并对环境卫生整治提升、违法建设治理、占路经营整治、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整治、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农贸市场专项整治、绿化整治工作和提升数字青岛建设水平等八项重点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紧紧扭住影响文明创建、市民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放,把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与加强城市管理、创新社会治理、提升市民素质结合起来,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强力推进,务求实效,推动创建工作快速全面起势。
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必须树立“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坚持创建为了人民、创建依靠人民、创建成果人民共享。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的主体是全体市民。要把“青岛人爱青岛”这种炙热的内在情感激发出来,转换成每一位市民参与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紧紧依靠群众,广泛发动群众,不断提高群众参与度和满意度。要用足用好“我爱青岛·我有不满·我要说话”民声倾听主题活动这个常态化听民意、解民忧的平台,健全民意收集、办理、反馈、落实、监督闭环管理机制,取得群众的理解、参与、支持和配合,不断汇聚“爱青岛,让青岛更美好”的强大正能量。要加强宣传引导,发挥监督作用,做好“曝光台”“回音壁”等栏目,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力度,倒逼工作推进和落实。
重整行装再出发。如今,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化拓展、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大踏步地向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目标迈进,不断把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的事业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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