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青岛市政协党组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市政协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政协专门委员会工作。
《实施意见》明确,政协专门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是常委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的工作机构,是政协联系委员的重要纽带、履行职能的重要载体,在政协工作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和作用。专委会工作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做到履职为民;坚持性质定位,服务中心大局,做到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坚持守正创新,突出问题、目标和结果导向,积极探索、务实推进,着力提高工作质效。
《实施意见》要求,要坚持专注发展、专心为民、专力履职,充分发挥专委会在专门协商机构中的基础性作用。要建立完善专委会工作小分队机制,按照市委统一部署,聚焦纵深推进15个攻势和13条产业链、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等全市中心工作,精准开展调研督促、核查监督。要优化协商议题遴选产生机制,组织服务好专门协商活动,加强专门协商平台建设,完善协商议政规程,深化“倾听与商量”“智慧政协”等协商平台建设。要完善应急协商和提案审查机制。要提升专门协商实效,坚持调研与协商相衔接、调研于协商之前,把协商贯穿提案工作全过程,跟踪协商成果的采纳和运用,根据反馈落实情况巩固和改进相关工作。
《实施意见》提出,要牢牢把握政协工作的中心环节,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贯穿专委会履职各方面全过程。要强化创新理论武装,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座谈会制度,办好“凝心聚力读书会”,推行智慧化学习方式,实现专委会委员和所联系界别委员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全覆盖。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创新完善双向发力方式,积极运用“智慧政协”平台系统构筑24小时在线的双向发力平台,团结引领社会各界聚力同行。要扎实推进团结合作和对外交往工作,讲好中国故事青岛篇章。
《实施意见》明确,要加强制度机制、履职平台建设,推动专委会工作提质增效。要完善专委会日常运行机制。要健全专委会调查研究机制,通过多种方式综合反映和落实调研成果,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高调研质量。要创新搭建委员履职平台,健全履职评价及激励机制,深入开展“爱青岛,让青岛更美好”主题履职行动和“双岗双责双作为”“五进五送”活动,支持界别委员工作室建设,完善“界别+区域”活动机制,为“搞活一座城”汇聚强大正能量。
《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强组织领导、协同联动,增强推进专委会工作的合力。要加强党对专委会工作的领导,落实党建“直通车”机制,实现党的建设“两个全覆盖”,增强专委会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市政协机关各厅室要做好对专委会的服务工作。要健全工作联动合作机制,推动全市政协专委会工作上水平、增效能。要强化专门工作办公室干部队伍建设,打造学习型、创新型、高效型、服务型、智慧型模范机关,引导党员干部勇于担当、冲锋在前,为服务保障青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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