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岛西海岸新区印发《关于建设灵山湾“人才特区”引领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出台六条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建设灵山湾“人才特区”,引领新区新经济发展。
据介绍,该《实施意见》用于支持青岛灵山湾影视文化产业区和灵山湾西片区规划范围内的企业及有关组织机构,引进符合灵山湾区域经济产业发展方向所需的人才。
按照《实施意见》,人才薪酬补贴方面,将对在区域内工作的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上,且符合新经济产业发展方向的人才,给予缴纳个人所得税区级地方贡献100%的补贴,另再按照1:1的配比给予补贴(每人每年补贴总数不超过60万元)。
设立人才赋能基金。设立首期规模1亿元的人才赋能基金,对符合新经济产业发展方向的种子期、初创期人才创业项目进行股权投资或重点孵化。
设立人才创业中心。对入驻人才创业中心的创业项目,免费提供不超过200平方米的精装办公场所(人均不超过10平方米),最长不超过三年。
进行大学生就业补贴。对在区域内从事符合新经济产业发展方向的派遣期内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给予本科毕业生1万元/年,硕士研究生2万元/年,博士研究生3万元/年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
实行人才住房租购保障。购买住房方面,区域内建设的产权型人才住房,购买价格不高于销售时点同区域商品住房售价的80%,其中高层次人才以及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不高于70%。租赁住房方面,每年推出不少于500套租赁型人才公寓,对在区域工作的人才,可提供租购优惠政策。本科学历人员第一年免费,第二、三年按50%免缴房屋租金;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前两年免费,第三年按50%免缴房屋租金;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以及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前三年免缴房屋租金,租赁后若有意向购买所租赁人才公寓且符合购买及出售条件的,可优先按市场评估价的70%购买(但不低于人才住房利润为零的含税成本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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