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赋予的初心使命,在奋斗中彰显;民主法治的美好画卷,在实干中绘就。
过去五年,是全市上下奋发有为取得显著成就的五年,也是全市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取得丰硕成果的五年。
五年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及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青岛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回望过去五年,一串串数字、一项项举措记录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不忘初心、依法履职的清晰轨迹,回荡着牢记使命、砥砺前行,各项工作走在前列的铿锵足音——以良法推动善治,制定修订法规16件,修改46件次,废止12件;增强监督刚性实效,听取审议报告109项,组织执法检查24次,开展专题询问9次,满意度测评7次,进行视察调研140次;市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2507件,办理落实率逐步提高……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就是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市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本届内两次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每年听取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推进人大工作,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意见等四个重要文件,全方位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全力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开展工作。
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组织“第一议题”学习167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坚持并完善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办法,就重要会议、重点工作、重大事项,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290余次,并按照市委要求和法定程序抓好贯彻落实。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相统一,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92人次。指导监督区(市)、镇顺利完成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认真组织重大项目监督核查等市委交办专项任务246批次,向市委提交监督核查报告179个,推动全市重点工作落地落实。围绕胶东机场空港通达交通体系建设、15个国家级园区发展情况、历史城区风貌保护、医养结合、山头公园保护等内容进行专题调研,共向市委提报调研报告92篇,其中56篇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
良法促善治,驰而不息推动重点领域立法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切实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共制定修订法规16件,修改46件次,废止12件,新时代立法工作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
2020年3月31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青岛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条例》获高票通过,这是在全国率先出台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条例,对管理体制、规划、用地、建设、不动产登记等开发利用全流程进行了系统规定,为统筹开发和有序利用地下空间提供了法治保障。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20年11月18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青岛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营造方便快捷的政务服务环境、充满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优质高效的要素供给环境、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环境为目标,对照国内最高标准,坚持改革创新思维,总结青岛实践经验,努力助推一流营商环境,为各类经济主体尤其是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为规范海洋牧场管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2021年12月29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青岛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这是胶东五市,也是我省首个地方协同立法项目,明确了海洋牧场协同管理的重点领域,完善了相关协同制度,强化了胶东五市的联动效应。
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着力提高立法质效,制定的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是国内第一部设区的市关于突发事件应对的法规;制定的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在全省首次将网约车纳入立法规范;制定、修订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燃气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献血法若干规定等法规,推动解决城市治理领域的突出问题;制定的湿地保护条例、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从立法上对生态保护实施刚性约束。
围绕中心大局,着力增强监督刚性实效
大局之所在,人大履职重心之所在。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听取审议报告109项,组织执法检查24次,开展专题询问9次,满意度测评7次,进行视察调研140次,不断探索创新人大监督方式方法,着力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推动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任务、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对制造业新旧动能转换、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文旅融合、招才引智、计划预算、“十三五”规划实施和“十四五”规划编制等进行监督,在全省率先对“四新”经济开展监督,推动出台轻资产类“四新”经济项目评价办法等9项举措,积极助推全市产业转型升级。聚焦海洋强市,对海洋环境保护修复、胶州湾保护管理、海上交通安全等开展监督,听取审议关于“蓝色粮仓”建设情况的报告,市政府根据审议意见出台支持渔业新旧动能转换的政策措施。对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进仲裁事业发展,通过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督办议案等方式持续监督,市政府认真办理审议意见,率先推出20项“无感审批”事项,出台46条创新突破政策,为改善优化营商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市人大常委会对群众高度关注的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双减”政策等热点问题进行监督;听取审议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源配置情况的报告,促进优质教育资源优化布局。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共卫生体系和重点医疗项目建设、精神卫生法实施等开展监督;听取审议医疗保障工作情况报告,促成医保部门实施“琴岛e保”,有效减轻群众医疗负担。对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推动政府出台应对人口老龄化实施意见。围绕城乡规划、城市管理、历史城区保护利用、交通建设等情况,不断强化刚性监督,针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闲置土地、物业管理等问题,打造“联合调研—听取报告—专题询问—跟踪问效—满意度测评”的“闭环式全链条”监督,增强了监督实效,创新了人大监督工作方式。
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监督。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实现政府债务管理常态化监督,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使用情况开展审查,助力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围绕精准脱贫攻坚战,对农业绿色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等十多项工作开展监督,连续三年对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进行专题调研,助推我市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完成。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每年审议环境保护工作报告,对自然保护区、大气污染防治、湿地保护、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对水和土壤污染防治组织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坚决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要求落实落地。
每年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听取审议关于“七五”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报告,对行政诉讼法进行执法检查,对134件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开展专项监督,组织代表旁听81起法院公开审理的案件。听取审议“公、检、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报告,听取审议“两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民事审判、民事执行、公益诉讼、刑事侦查监督等专项报告。首次听取审议市监委关于廉政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加大信访督办力度,受理转办群众来信来访4479件(次),全部按期办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抓大事议大事,重大事项决定促进科学民主决策
地方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具体体现,也是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途径。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市委重大部署和民生关切,研究出台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先后作出决议决定32项,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决定工作,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实施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是青岛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重大举措,是造福全市人民的重大民生工程。2021年12月29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的决定》,动员全市人民广泛支持、积极配合,依法推动和保障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顺利实施。
为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监督促进经济工作的经验两次在全国人大财经系统会议上作典型发言。为鼓励企业家创新创造,决定每年的11月1日为“青岛企业家日”,营造全社会尊重企业家、理解企业家、服务企业家的浓厚氛围。作出关于推动和保障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决定,为区域协调发展提供法治引领。就市政府机构改革涉及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即墨撤市设区作出决定。聚焦群众关注的市区山头公园管护问题,作出关于加强我市城市山体绿地保护管理的决定,推动对60处山头绿地进行统筹规划和依法整治,注重对原有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实施绿道建设,切实“还山于民、还绿于民”,提升了城市环境品质,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围绕加强法院执行工作作出决定,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围绕“八五”法治宣传教育作出决议,推动相关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人大代表一头连着党和政府,一头连着万千群众。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健全代表履职机制,搭建代表履职平台,在健全代表履职机制上出实招,在搭建代表履职平台上创特色,在督办代表建议上求实效,全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提出议案建议是代表依法履职基本的、最主要的方式,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五年来,市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2507件,代表满意率达到97%。
为进一步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落实好“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的要求,2021年6月,青岛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围绕代表建议提出、交办、办理、重点督办、检查督促等环节,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建立代表建议“直通车”制度,强化代表建议办理落实率。进一步深化代表建议督办流程再造,综合运用常委会重点督办、专委会归口督办、落实情况通报、落实率和满意度双测评、第三方专家评估、二次交办、量化测评等措施,抓督办、强考核,推动解决了一大批事关发展和民生的实际问题。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制定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履职考核积分管理等配套制度,形成代表工作“1+N”规范化体系。
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开展五级代表联训、代表大讲堂、专题短训、视频直播等形式,扩大代表培训覆盖面,共开展培训40次,培训代表8000余人次。建设代表联络站点565个,通过选民接待日、群众约访等形式,组织各级代表常态化进站点,察民情、解民忧、惠民生。
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水平
打铁必须自身硬。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党建为统领做好人大各项工作,常委会党组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管党治党各项任务,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把常委会建设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严从实抓干部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对外交往职能,开展各种形式对外交往61场,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立法机构间交流,接待15个国家和地区的外国议会代表团、海外社团组织,线上出席国家间议会会议3场,为提高城市国际化水平作出了努力。加强对基层人大的联系和指导,提升全市人大整体工作水平。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立足自身职能、突出专业优势,开展了大量调研、检查和视察等工作,协助常委会履职不断取得新成效。
五年履职担当,砥砺奋进、硕果累累。奋进新时代,一起向未来,市人大常委会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踔厉奋发、笃行不怠,担当作为、勇争一流,奋力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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