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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强青”十大计划:政策集大成惠才聚才

“人才强青”十大计划

人才基数倍增计划

按照“放宽条件、取消限制、新增渠道”的思路,对现行落户政策进行了调整,放宽了人才落户的条件,取消了一些限制

顶尖人才集聚计划

在激励引育、服务保障、柔性引进等方面加大支持,并与国家、省的奖励补贴叠加享受。比如,自主培养或全职引进的顶尖人才,财政给予500万元补助

高层次人才提升计划

新政策在国家、省给予相应补助基础上,市级再叠加补助。比如,全职引进和自主培育的国家级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省、市三级叠加补助达400万元

“未来之星”储备计划

支持对象主要是有望入选院士、国家级人才工程和省泰山系列工程的后备人才,以及能够带领企业成长为独角兽、瞪羚、“专精特新”小巨人、隐形冠军企业的经营管理和核心技术人才

青年人才招引计划

支持对象是本硕博学历人才和博士后科研人才。只要符合条件,即可享受住房、安家等普惠性政策

技能人才培育计划

旨在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艺高超的技能人才队伍。比如,全职引进或自主培养的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给予200万元奖励

海洋人才发展计划

围绕打造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着力集聚引领型海洋人才。比如,海洋领域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硕士,以住房补贴标准为例,分别高于其他领域博士、硕士25%和50%

海外人才引进计划

为国际化人才提供更具开放性、竞争力的政策支持。给予外籍及我国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同城待遇”,可不受户籍限制,同等享受住房补贴、一次性安家费、就业创业补贴等政策

产才融合促进计划

紧扣24条产业链,聚焦“补链”“强链”“延链”,强化对头部企业和领办人激励。对头部企业按需定制人才政策,将政策的制定权、话语权交给企业

人才服务支撑计划

解决人才“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着力打造涵盖“人才金”“人才贷”“人才板”“人才债”“人才险”相互融合的金融赋能链条

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实施“人才强青”计划,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集聚创新发展智力资源。

近年来,青岛不断完善人才政策体系,不少政策优惠度位于全国前列。为进一步提升政策效能,市委组织部对我市现行人才政策进行整合、集成、提升、完善,对现行的23项政策保留、6项政策优化提升,废止了不再适用的5项政策,形成了《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青”计划的意见》,作为未来一段时期人才政策的纲领性文件,以解决政策“碎片化”、落实不到位、人才获得感不强等问题。

在4月24日召开的市委人才工作会议上,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于玉对即将出台的《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青”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了发布推介。政策围绕扩大基数、高端引领、凸显特色、赋能发展四个方面,制定了“十大计划”,纵向涵盖顶尖人才、高层次人才、“未来之星”、青年人才等,分层次精准施策;横向围绕“引育留用”等人才工作链条,涵盖了人才的各项服务保障以及创新创业、招才引智等方面的支持激励措施,有针对性优化人才发展生态。

实施人才基数倍增计划

放宽落户条件优化人才结构

2021年,我市常住人口1025.7万人,人才总量突破251万人,人才占比24.5%,人口结构进一步优化,但与先进城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

为进一步优化人口结构,《意见》按照“放宽条件、取消限制、新增渠道”的思路,对现行落户政策进行了调整,放宽了人才落户的条件,取消了一些限制。比如,副高职称、高级技师落户年龄由50周岁放宽至55周岁及以下,硕士由45周岁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取消了博士、正高职称的年龄限制;取消了高级工、中级工缴纳社保满1年、2年的限制。新增了社区集体户,承接无固定住所、无近亲属家庭户、无单位集体户等人员落户。只要有学历、有职称、有技能、有能力、有贡献,均可“想来就来”。

实施五大人才招引集聚计划

突出高端引领广纳天下英才

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不仅需要引进集聚突破“卡脖子”技术的顶尖人才、高层次人才,也需要培育储备大量青年才俊、技能人才。《意见》通过五大计划,系统规划了我市顶尖人才、高层次人才、卓越工程师、青年人才、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让各类人才创新活力竞相迸发。

顶尖人才集聚计划,支持对象是我市A类人才,包括“两院”院士、诺贝尔奖以及图灵奖获得者等世界级科学家。在激励引育、服务保障、柔性引进等方面加大支持,并与国家、省的奖励补贴叠加享受。比如,自主培养或全职引进的顶尖人才,财政给予500万元补助;在青院士省、市叠加给予每人每月3万元政府津贴;鼓励用人单位柔性引进顶尖人才,按照用人单位实际给付个人劳动报酬的30%给予补贴,上不封顶。

高层次人才提升计划,支持对象是我市B、C、D类人才,包括入选国家、省、市三级人才工程的人选。新政策在国家、省给予相应补助基础上,市级再叠加补助;既补到个人,还奖励用人单位,以激活用人主体引才育才内生动力;对驻青单位一视同仁。比如,全职引进和自主培育的国家级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省、市三级叠加补助达400万元;同时,对用人单位,每培养1人就奖励30万元。

“未来之星”储备计划,支持对象主要是有望入选院士、国家级人才工程和省泰山系列工程的后备人才,以及能够带领企业成长为独角兽、瞪羚、“专精特新”小巨人、隐形冠军企业的经营管理和核心技术人才。主要奖励用人主体,鼓励用人单位跟踪培育潜力人才,人才资助由“锦上添花”转向“雪中送炭”。比如,有望当选院士的后备人选,在两年管理期内给予用人单位100万元培养经费,用于科技研发、团队建设、项目推进等。今年,青岛计划遴选70名左右“未来之星”人才。

青年人才招引计划,支持对象是本硕博学历人才和博士后科研人才。只要符合条件,即可享受住房、安家等普惠性政策。比如,在青落户并购买唯一商品住房的博士、硕士,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安家费。在青工作的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可连续三年享受每月1200元、800元、500元的住房补贴。对博士后科研人才,在站的生活补贴由每月5000元提高到7000元;出站来青留青工作的,给予25万元安家资助,到企业工作的,提升至40万元。

技能人才培育计划,旨在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艺高超的技能人才队伍,在人才培训、载体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比如,全职引进或自主培养的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给予200万元奖励;在平台搭建方面,成功创建世界级、国家级和省级技能竞赛集训基地的,按投入比例最高给予500万元奖补。

集聚海洋、海外、产业人才

彰显城市人才特色优势

《意见》放大海洋、开放、产业特色优势,实施海洋人才、海外人才、产业人才三项计划,助力我市打造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现代产业先行城市。

海洋人才发展计划,围绕打造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着力集聚引领型海洋人才。比如,海洋领域高层次人才,按照用人单位实际给付个人劳动报酬的30%给予补贴。海洋领域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硕士,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1200元标准给予住房补贴,分别高于其他领域博士、硕士25%和50%。今年开始,青岛还要开展海洋领域突出贡献人才评选活动,获评人才最高可享受30万元奖励,对有重大贡献或取得重大科技突破的实施“一事一议”。

海外人才引进计划,为国际化人才提供更具开放性、竞争力的政策支持,比如提供薪酬购付汇、购房首付款结汇支付、投资理财、资产变现等外汇便利化服务。给予外籍及我国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同城待遇”,可不受户籍限制,同等享受高校毕业生的住房补贴、一次性安家费、就业创业补贴等政策。鼓励头部企业走出“国门”,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联合实验室、孵化器等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更好利用海外人才智力,对成效突出的,视投入情况最高给予2000万元奖补。

产才融合促进计划。紧扣24条产业链,聚焦“补链”“强链”“延链”,强化对头部企业和领办人激励。对头部企业按需定制人才政策,将政策的制定权、话语权交给企业,从源头上解决人才政策与项目落地、企业发展“脱节”问题。对促进产业配套完善、补齐产业链“断点”的项目领办人,实施“补链”奖励,按项目落地实缴注册资本最高给予400万元奖励。推动人才评价由“唯论文、唯学历、唯职称、唯奖项”向“有成果、有市场、有贡献、有效益”转变。谁是头部企业、谁在“补链”、谁是企业急需人才,由产业链“链长”、“链上”企业说了算。

实施人才服务支撑计划

涵养人才生态赋能创新创业

环境好,则人才聚、事业兴;环境不好,则人才散、事业衰。打造一流人才队伍,关键在于涵养人才发展生态,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意见》突出金融赋能,解决人才“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着力打造涵盖“人才金”“人才贷”“人才板”“人才债”“人才险”相互融合的金融赋能链条。坚持服务赋能,解决“税学医房”等人才关心的关键问题,率先在全国建立优质基础教育学位及事业编制两个“蓄水池”,优先保障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和配偶就业,在医疗服务上,高层次人才享受绿色通道、健康查体等服务。

会上还印发了政策兑现指南,对十大计划进行了细化,便于政策更加高效落地。于玉强调,下一步,青岛将在无感服务、免申即享等方面抓好工作落实,让“黄金政策”发挥“黄金效应”,提高人才的获得感。

来源:青岛日报 编辑:超级管理员 时间:202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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