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二十五条措施》日前审议通过,包含服务国家战略和全市重点工作、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深入推进政法“放管服”改革四方面二十五条具体措施,更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市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提升。
在服务国家战略和全市重点工作方面,全面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主动对接上合示范区对外开放国家战略,全面推进上合“法智谷”建设,建设“青岛涉外法务中心”。成立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法律服务团,发挥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机构专业优势,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打造“全市一个停车场”智慧停车管理平台,缓解群众出行难、停车难问题。根据全市2022年重点建设项目名单,主动对接服务,建立市级、区(市)级公安机关协助服务机制、企业意见建议跟踪督办机制,逐一细化服务保障措施,营造安全便捷的项目落地环境。
在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方面,督促决策单位严格落实涉企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等程序要求,畅通企业、行业商会等市场主体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的渠道,确保涉企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合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严格按规定落实公平竞争审查,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加强对涉企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合同审查等领域的合法性审查力度,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构建“十百千万”行政执法监督体系,重点监督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有案不立、有案不移等问题。依法严惩破坏干扰初创企业、科技型企业、共享企业、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等成长型企业发展的各类犯罪,为新兴产业市场主体营造平等参与竞争的良好环境。推动破产案件公正高效审理,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运用调解、仲裁、司法审判、刑事打击手段,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加大涉企案件执行力度,提高执行财产查控能力和执行公正效率。
在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方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投资经营者人身安全、出行安全、资产安全。对企业和企业家依法慎用强制措施,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深入开展“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督促惠企政策落实”工作。通过向法律服务中介机构购买服务方式,对惠企政策、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解读、适用咨询、实施监督、效果评价,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在深入推进政法“放管服”改革方面,完善法院联系人大代表制度,进一步加强法院与企业家人大代表的沟通交流,倾听企业家意见和建议,建立常态化服务机制。在全市部署开展公安政务服务窗口“一窗通办”改革,将公安专科服务窗口调整为综合服务窗口,推动户政、出入境、交管、治安等事项从“多窗式”“专科”服务向“一窗式”“全科”服务转变。设立“青岛微警务”微信公众号,群众可全程网上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临时身份证明、货车通行证等49项公安业务,预审核办理居住落户、机动车注册登记、普通护照签发等87项公安业务,预约办理身份证、户口登记等45项公安业务。统筹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在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服务、司法鉴定、人民调解、行政复议等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综合化公共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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