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住房保障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保障百姓实现“安居梦”的头等大事,通过住房保障工作深挖民生工作“宝藏”,政策体系日趋健全,管理机制更加完善,住房保障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近日,一则来自某小区全体业主的感谢信被送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朴实无华的300字表达了对该局强作风、提能力的高度评价和立足民生、奋力担当、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的满满谢意。
把诉求当要求
揭榜挂帅作表率,综合攻坚啃下“硬骨头”
寄信业主所在小区项目建于本世纪初,有居民500余户,因历史遗留问题及政策调整等原因,在交易政策适用上不清晰,陷入进退两难的困境,房屋对外销售一度受阻。
接到业主诉求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不等不靠、不推不拖,主动靠前服务,本着“将群众合理诉求解决到位”的原则,在速度、力度、温度上下功夫,打出一套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高效“组合拳”,跑出综合施策、合力攻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加速度”,以实际行动把“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要求落到实处。
责任落实速度快。在了解群众诉求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督导组,确定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积极协调项目所在区的相关部门共同做好稳控工作。随即,市住房保障中心盯住落实,就调查答复工作展开跟踪部署,多渠道、多层面深入了解问题实情,指定专人专班专项负责,确保及时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问题攻坚有力度。瞄准历史遗留问题的突出症结、排查化解矛盾,通过全面摸排、精准研判、系统分析,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等手段攻坚克难,最大程度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满足了人民安居乐业的需求。
矛盾化解有温度。本着政策执行“一致性、稳定性、一贯性”原则,坚持法治意识、底线意识、担当意识,明确了项目管理政策,打通了交易路径。市住房保障中心主动了解和掌握小区业主诉求,安排专人为业主们讲法律、说道理、释政策,以推心置腹、亲情感化的方式解开了业主心中的疙瘩和猜忌,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了案结事了、事心双解。
以小胜至大胜
住房保障工作展现新气象实现新跨越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
面对历史遗留问题与群众合法利益的矛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以时不我待的果敢勇毅启用新的打开方式,主要负责同志揭榜挂帅、冲在前作表率,成立专班,形成合力,机制闭环,责任落实到人、到环节、到节点,最终在最短的时间内探索出解决住建历史遗留问题的新模式,赢得了老百姓的由衷赞誉。
十年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住房保障工作、住房租赁试点工作、人才住房工作等方面锚定高质量、优品质,取得了小胜至大胜、点面开花的工作业绩。
住房保障工作展现新气象。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住房保障力度持续加大。十年来,共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10.4万套,为5万户居民发放了租赁补贴,有效纾解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难题。贴近民生民需,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举措。十年来,我市住房保障工作水平不断提升,运营管理更加规范,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断升级,保障性住房项目荣获“中国人居环境奖”一次和“山东人居环境范例奖”两次。
人才住房工作实现新跨越。政策体系不断完善,资金筹集渠道更丰富多元,创新打造人才小镇新载体,建立租购并举新体系。十年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累计建设和筹集人才住房24.7万套,有效解决了部分引进人才的住房问题,助力人才引进、“双招双引”等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了人才“来了有房住,留下有住房”,为青岛打造更具吸引力和竞争力的人才高地作出了贡献。
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实现新提升。2020年7月,我市以优异成绩入选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获得24亿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试点以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紧密结合本市实际,通过新建、改建等多种方式筹集租赁房源6.6万余套(间),利用财政、金融资金推动相关行业发展,目前全市住房租赁企业已增至170余家。搭建租赁住房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积极实施“租售同权”政策,保障承租人享受同等权益。一系列精准有效的措施,带动了全市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发展,助推了新市民、青年人实现安居乐业的美好理想,成为“以人民为中心”执政理念的生动实践。
围绕民生全面统筹
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住有所居”大步迈进
围绕民生,在做深、做实、做细、做精上要成绩、显担当。
路虽远,行则将至。小区全体业主的感谢信尚散发着余温,“遗留难题”“牵扯部门太多”“绝非易事”“这么短的时间内”“圆满解决”“压在心坎上的石头”“打心眼里高兴”……信中这些字眼折射出住建部门“作风能力提升”的成效。
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在住房保障工作中继续围绕“民生”深挖工作“宝藏”,在拉高标杆中争先进位,在加压奋进中开创新局。据了解,未来五年,我市将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扎实做好公租房保障工作,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2万套(间)以上,统筹解决好城镇户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市民、青年及各类人才的住房难题,在实现“住有所居、职住平衡”上取得新战绩,开创住房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