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青岛市标准化创新发展资助奖励办法》。这是我市自2003年以来延续实施并持续优化的新一轮标准化资助奖励政策。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政策以扶持发展实体经济和24条产业链等重点标准化项目为主,并对资助奖励金额予以固定,最高给予50万元一次性资助奖励。
《办法》提高资助奖励的精准性,以促进标准化创新为目的保重点,以扶持发展实体经济和24条产业链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标准化项目为主,明确奖励资助项目范围为七大优势产业链、十大新兴产业链和七大现代服务业。
《办法》优选了资助奖励项目类别,重点资助奖励达到国际或国内同类标准先进水平,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有利于促进我市科技成果产业化及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有利于形成优势产业和提升本市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能给本市带来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标准化创新项目。另外,还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增加了限制性要求,如绿色门槛、信用、公开等规定。
什么样的项目可以申请资助奖励呢?《办法》规定主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主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的,承担国家级、省级试点示范项目,以及根据市政府与国家标准委、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签署建设国际标准化培训基地(青岛)的协议,承担标准化教育培训项目的,符合这些条件其中一项就可以申请。资助奖励主要用于申请单位开展标准化创新发展工作中发生的相关标准研发等费用,鼓励根据有关规定对在标准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给予奖励。
《办法》对标准化项目资助奖励金额予以固定,譬如主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资助奖励,主持国家、行业标准制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资助奖励,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资助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