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构建维权体系 依法维护职工权益
青岛市总工会多举措力助职工维权
青岛职工张某某在青岛一拟上市企业工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劳动关系被该企业转移至另一公司,后又被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张某某求助到市总工会,市总工会委派律师数次调解,因企业态度消极,百般推诿,调解无效,市总工会援助张某某进行仲裁胜诉,但该企业态度仍很强硬,主动向法院提出诉讼,采取拖延时间的方式对付职工。在张某某的再次求助下,市总工会决定二次援助,该企业迫于援助律师扎实的证据压力,在开庭前夕主动提出再次调解,在工会法律援助律师的调解下,该企业先期向张某某支付7万元补偿金,最终共支付9万元补偿,职工的权益得到了维护。
这是青岛市总工会职工维权工作中的一个场景。据了解,近年来,青岛市总工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群团改革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群团改革座谈会精神,不断加强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大力构建维权体系,依法维护职工权益,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是开展职工调研,摸清维权现状。针对当前职工维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市总工会对职工队伍稳定情况进行了调研,发现虽然全市职工队伍整体稳定,但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新兴行业劳动争议等问题出现较快增长,基层工会存在不能维权、不便维权、不敢维权的实际问题,影响职工权益维护和职工队伍稳定。针对存在的问题,市总工会起草了《青岛市职工队伍稳定情况及工会维权机制建设情况调研报告》,对进一步强化工会维权工作提出了建议,指明了下一步的工作方向。
二是出台实施意见,构建维权体系。根据调研情况,市总工会出台了《青岛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维权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搭建起工会维权大框架。实施意见提出,近年来,市总工会成立青岛市工会法律顾问团,设立工会法律援助岗,出台《青岛市工会法律援助办法》等,夯实了维权体系建设基础。下一步,要以区市工会为重点,以“扩团、聘所、设岗、建队”为目标,强化工会“上代下”维权等维权手段,加强工会维权体系建设。扩充工会法律顾问团,做到全市每个镇街都有一名工会顾问律师,有效覆盖企业职工;各区市总工会普遍聘用律师事务所;各区市总工会在职工服务中心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等地普遍设立法律援助岗;建立“精干顶用”的工会法律维权骨干队伍;将工会维权触角延伸到所有镇街、社区、企业。同时,强化工会普法、信访、劳动争议调解、法律援助等维权工作。
三是强化援助调解,实现“应援尽援”。从去年开始,市总工会在崂山、莱西、即墨等区市进行维权体系建设试点,取得明显效果。市总工会把维权能力较弱的农民工、困难职工作为重点服务对象,把解决拖欠职工工资、工伤事故赔偿等涉及职工基本生存权益的劳动争议作为重点援助案件。在法律援助过程中贯彻以调解为主,实现多赢的原则。进一步降低职工法律援助门槛,拓展职工法律援助覆盖面,实现零门槛“应援尽援”。今年以来,市总工会委托律师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420余起。同时,市总工会不断畅通职工投诉表达渠道,通过工会法律援助岗、12351职工维权热线、网上信访等,为包括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和非公企业职工在内的广大职工提供法律服务。今年市总工会本级接待受理职工来访、热线诉求和法律咨询1838起,涉及职工3667人次。
四是加大普法力度,创新普法载体。努力拓宽思路,创新载体,多方式多渠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工会普法大讲堂”活动。以聘请专业法律工作者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讲授法律知识为主要形式,对各级工会工作者和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群众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对各级工会开展活动每场次给予1000元授课补助。今年累计开展活动120余场次,对15000余名职工进行了普法宣传。举办“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法治宣传行动,联合中国海洋大学,组织大学生志愿者深入企业,面向农民工开展政策法规宣讲、法律咨询服务等活动,累计举办20余场次,2000余名农民工受到法治教育。
五是加强经费保障,夯实维权基础。市总工会采取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做好职工维权工作,专门制定了《青岛市工会法律服务补贴经费管理办法》,对律师办案的补贴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办理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案件,担任调解员调处劳动争议案件,指导和帮助基层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等情况,充分调动律师维权的积极性。市总工会每年拨出专款80余万元用于职工维权,从经费上保障维权工作顺利开展,为职工合理诉求打气撑腰。
(樊朝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