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是什么?
答: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以下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答: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主要包括:(一)有依法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二)有了解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的权利;(三)有权知道和掌握可能发生事故的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并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四)有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五)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进行紧急避险的权利,即可以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六)在因生产安全事故而受到损害时,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赔偿外,还有依照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的权利。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主要包括:(一)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遵守本工作岗位的具体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安全生产管理;(三)在从业过程中,应当按照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严禁在作业过程中放弃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四)应当自觉地接受生产经营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掌握所从事工作应当具备的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五)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的,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的负责人报告。
3.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什么样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
答: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4. 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制?
答: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5. 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有什么要求?
答: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
6. 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什么要求?
答: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7.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哪些职责?
答: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而对于生产经营单位作出的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也有权提出意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听取。
8. 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哪些要求?
答: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这是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的知识、能力和资格的规定。
9. 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做了什么要求?
答: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10. 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有什么要求?
答: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11. 为什么要对工程项目安全设施实行“三同时”制度?
答: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这是对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要求。
12. 生产经营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答: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这是对生产经营单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要求。
13. 什么是重大危险源?
答: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14. 安全生产法对于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处理做了哪些规定?
答: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依照前款规定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15.对危险性作业有哪些安全管理要求?
答: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这是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的特别要求。
16.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时,必须遵守哪些安全保障规定?
答: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这是对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时的安全管理要求。
17.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时,主要负责人应如何处理?
答: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这是对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尽职责的规定。
18. 生产经营单位应对重大危险源采取怎样的安全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