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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落实《青岛市总工会学习宣传贯彻<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实施方案》,8月25日,市总工会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座谈会。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周新国,市人大、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应急局、市卫健委、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住建局、市劳动监察局、部分区市总工会和市直企业工会代表等近30人参加座谈会。
与会人员结合单位职责和工作实际依次发言,从多角度多层面谈了对《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的认识,普遍认为《条例》出台及时,在新形势下对依法推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与会人员同时对如何贯彻落实《条例》提出建议,表示将全力配合工会组织,按照各自职责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工作。会议明确,市总工会与参会各单位建立劳动法律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劳动法律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会议指出,召开本次座谈会的目的是为更好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推动劳动法律监督工作走深走实。各单位要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职工队伍稳定和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各级工会组织要广泛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全方位加大《条例》集中宣传力度,进一步健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机构,全面推行“劳动用工法治体检”,推动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深入开展。
会议强调,工会是群团组织,群团工作离不开参会的各单位大力支持。希望以《条例》的颁布为契机,与在座的各部门加强横向联动,齐抓共管,携手同行,努力构建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强大合力。希望各单位全方位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先进典型,支持工会组织依法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来源:市总法律部
通讯员:宋华
编辑:王子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