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青岛市总工会

当前访问量:

徐留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 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不断引向深入

关注我们获得更多精彩内容


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

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不断引向深入
徐留平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十分关心产业工人,多次就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在致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贺信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建设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的重大决策部署。今年国庆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一重产业工人代表回信,对他们予以亲切勉励并提出殷切希望。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广大产业工人的关心关怀,为进一步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好《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总党组书记处、各部门和各级工会的重要政治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学习宣传贯彻《意见》的政治自觉


  《意见》明确提出:“各级工会要牵头抓总”,这是对全总和各级工会的充分信任。我们要高度重视、不辱使命、责无旁贷,充分认清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大意义,把学习宣传贯彻《意见》作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新形势下推进工会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要进一步深化对《意见》的学习,全总党组书记处同志、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好头、作示范,先学一步、深学一层,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对《意见》进行原原本本、逐条逐句精读细研,带动全体党员干部准确领会和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认真抓好《意见》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为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全总党组书记处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意见》列入重要日程,加强统筹谋划,党组同志要加强对分管部门的指导;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做到重要任务亲自部署、关键环节亲自把关。要制定落实方案。各单位要认真抓好落实,与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总“559”工作部署结合起来,尽快研究起草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具体举措、标志成果、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实行挂图作战。要实施分类指导。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充分考虑不同地域之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改革工作进展以及企业的所有制、规模、产业行业结构、产业工人队伍实际等因素,研究制定精细化、差异化推进举措,做到分类施策,精准落实。要加强考核督促。通过全总机关部门综合考核、工会年度督查、协调小组评价考核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跟踪掌握各单位贯彻落实《意见》的进展、遇到的矛盾困难,深入一线问诊把脉,在攻坚克难中推动落实。


  三、主动担当作为,形成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合力


  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具有高度的系统性、关联性,要在统筹协调上下功夫,强化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履行好牵头职责,完善工作细则,加强与协调小组各组成单位的沟通协作,围绕《意见》明确的任务开展项目合作,积极主动参与重大政策制定,努力做到认识统一、步调一致、同向发力,充分发挥协调小组平台机制作用。各全国产业工会要发挥离企业最近、服务产业工人最直接的优势,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的联动,激发企业参与改革的内生动力,探索建立链主企业引领带动机制,引导更多企业落实改革任务。相关直属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研究和协调,为落实改革举措提供政策研究、智库咨询、新闻宣传、对外交流等支持支撑。各级地方总工会要加强请示汇报,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支持,认真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加强组织推进机构建设,及时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让产业工人更多分享改革实惠,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各基层工会要积极推动《意见》落实落地,多做凝聚共识、解疑释惑工作,打通《意见》落地见效的“最后一公里”。企业作为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主体,要落实培养产业工人的责任,紧贴实际和职工需求,积极开展技能培训、技术比武等活动,提升产业工人的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健全产业工人职业发展体系,畅通产业工人发展通道;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推动技能提升与劳动报酬同步增长,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多得。广大产业工人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苦练技术本领,提高自身素质,走技能报国、技能成才之路,为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献计出力。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全社会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浓厚氛围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意见》,是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一件大事,也是工会工作的一件大事。要加强政策解读,举办好专题培训班,编辑出版《意见》解读书籍,编制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蓝皮书。要加强典型推广,针对《意见》提出的每一条举措,选树培育好先进典型,利用协调小组专报、全国工会重点工作创新案例、全国性会议等平台,加强各地、各单位经验总结交流,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不断引向深入。要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工会和国家主流媒体平台作用,加强与相关新媒体合作,用好职工之家APP,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意见》的热潮,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


  (作者系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

来源:全国总工会微信公众号

来源:青岛总工会融媒体 编辑:admin 时间:2024-11-11

上一篇:解读“产改”丨完善技能形成体系 支撑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队伍建设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