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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工助企!职工互助保障权益又升级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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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门槛,广受益!继“向2万名新就业心态劳动者赠送专项综合互助保障”列入市办实事,青岛市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再传两项重大利好,扩大职工参与面,助企纾困稳增长。还等什么,快来了解一下本次权益升级的具体内容吧。


利好一:降低参与人数门槛


我市目前开展五类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包括:在职职工医疗(A/B方案)、重大疾病、女职工特殊疾病、团体意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专项综合互助保障。

升级前,100人以上的单位,参加互助保障活动的职工不少于全体职工的80%,100人以下的单位要全体参加;升级后,10人以上的单位,参加互助保障活动的职工不得少于全体职工的80%,10人(含)以下的单位须全体参加。

也就是说,10人以上单位的职工参与比例门槛,从100%降低到80%。举个例子,某公司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职工人数为80人,以往参加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必须80人一个不漏,现在只需有64名职工加入就可以了。

解读:这一调整大大降低了众多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参加互助保障活动的难度。以前,受职工参与意愿不一的影响,部分单位错失了机会。现在,达到参加互助保障条件更加简单,将利于更多在职职工享受到工会提供的“二次报销”优惠待遇,筑起抵御印病因意外致贫风险的屏障。


利好二:老会员免除“观察期”


为鼓励职工连续参加多项互助保障活动,形成保障组合,对“已参加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在职职工(仅参加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的除外),续期时新增的其他保障活动免除观察期”。

解读:为维护全体互助保障会员的权益,职工新加入意外伤害之外的互助保障活动,均设置了30天以上的观察期。在次期间,发生住院、身患重大疾病等情况,无法获得保障金。

此次升级后,持续参加职工医疗(A/B方案)、重大疾病、女职工特殊疾病、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专项综合互助保障中一种或多种的在职职工,在续期时,新增参加其他互助保障活动免除免责期。此举,旨在方便大家在单一的医疗保障外,获得重大疾病、女职工特殊疾病等多项保障组合,进一步减轻就医负担。

例如,某单位参加了医疗互助保障A方案,保障期满后,又新增参加了重大疾病互助保障。18天后,该单位会员王师傅在医院查出身患癌症,就可不再受30天免责期的限制,领取保障金5千元。


如果大家对这次权益升级还有疑问,欢迎通过电话(82825016参加互助保障,82898955申领保障金)进行咨询。

来源: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编辑:王子枫

来源:青岛总工会融媒体 编辑:admin 时间: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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