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推荐为山东省“推行协商民主
强化社会责任”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的公示
根据《关于推荐山东省“推行协商民主强化社会责任”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的通知》(鲁会办〔2017〕114号)要求,经有关区市总工会和市直单位工会推荐初评,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实地考查和综合评审,拟推荐西科姆有限公司等7个单位为“山东省推行协商民主强化社会责任”先进单位;刘健等7人拟推荐“山东省“推行协商民主强化社会责任”优秀个人。
现对拟推荐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公众监督。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推荐单位和个人有异议,请于2017年11月30日下午17:00前实名向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总工会民主管理部)反映。
市总工会民主管理部地址:湛山一路18号,邮编:266071
电话:83092320
邮箱:xzy0532@163.com
青岛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22日
附件:推荐对象名单
附件:
拟推荐“山东省推行协商民主强化社会责任”
先进单位名单
西科姆电子安全有限公司
青岛乐金浪潮数字通信有限公司
青岛海华纤维有限公司
青岛软控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荣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十七中学
拟推荐“山东省推行协商民主强化社会责任”
优秀个人名单
刘 健 西科姆电子安全有限公司总经理
罗万里 青岛乐金浪潮数字通信有限公司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阎长宽 青岛海华纤维有限公司总经理
于明进 青岛软控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总裁
孙 涌 荣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青岛地铁集团(待定)
安伯贞 青岛十七中学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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