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桂林市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和桂林市物业服务行业工会联合会组织了行业内17家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了首次集体协商,此次协商涉及近2000名职工。
本次集体协商主要围绕行业内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岗位、职工健康检查、劳动争议调解流程等七个事项进行协商,其中六项议题双方取得了一致意见,一项议题经过双方商议后表决决定搁置。最后双方协商代表表决一致通过了《物业服务行业集体合同》(草案)和《物业服务行业专项集体合同》(草案),以合同的形式明确了职工与企业的义务与权益。据了解,参加本次集体协商的17家物业服务企业均为桂林市物业服务行业工会联合会的会员单位。企业方和职工方协商代表会后一致认为,通过集体协商,进一步提升了桂林物业企业管理水平、完善了职工服务体系,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夯实了基础,也能促进企业更好地发展。
下一步,桂林市总工会还将在全市各县、市、区选择集体协商的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各地区各行业的集体协商工作。加强与桂林市人社局、工商联、企联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职工权益保障的动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保障集体合同的有效执行和有力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