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总工会职工保险互助中心
手续办理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职工互助保障参/续保、理赔手续办理。
二、办理依据
(一)《青岛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
(三)《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合作保障计划》;
(四)《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2号鸿泰大厦A座6楼
四、办理条件
1.参保:凡符合各保障计划的在职职工,由其所在基层工会组织本单位职工集体参加。
2.理赔:凡符合各保障计划理付的在职职工,在保障期内发生赔付的相关资料由其所在单位代办员送达理赔部。
五、申请材料
(一)参/续保:参保职工名单,能证明职工实际情况的材料;
(二)理赔: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赔付应提供以下材料:
1、(1)办理住院赔付的职工要:医院结算单(盖章)、医院出院记录复印件;
(2)办理大病门诊赔付的职工要:医院结算单(盖章);
(3)办理急诊住院赔付的职工要:医院结算单(盖章)、医院出院记录复印件,若无出院记录,须提供急诊室证明并加盖急诊专章;
(4)办理异地转诊赔付的职工要:医疗费用报销单(盖章)、审核表(原件)、医院出院记录复印件;
(5)自2017年1月1日起,请持结算单原件和复印件共同办理医疗保障计划的理赔程序。但凡只持有结算单原件前来办理的,结算单原件后续皆不可以再到办事处复印撤回。
2、赔付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赔付职工的银行卡信息模板电子版。
《女工特殊疾病互助合作保障计划》、《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等赔付应提供以下材料:
1、医院门诊病历(包括病理报告单或其他报告单复印件,通用门诊病历加盖医院章);
2、医院住院病历:请到医院病案室复印全套资料
(1)若已做手术,须提供病案首页、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病理报告以及入院后全套检查报告(加盖病案室公章);
(2)若没做手术,须提供确诊当次和化疗住院的两套住院材料,包括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确诊报告、两次化疗协议书以及入院后全套检查报告(加盖病案室公章);
3、医院的费用结算单(复印件);
4、赔付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赔付职工的银行卡信息模板电子版。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等赔付应提供以下材料:
1、医院门诊病历(包括X报告、CT报告)
2、县级和县级以上的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原件(加盖医务处公章);伤情较重住院者,请到医院病案室复印全套住院病历,属于交通事故者,需出具交通部门的事故认定书和驾驶证复印件;因意外伤害死亡者,需提前交死亡证明和公安机关户口注销证明;因意外伤害致伤残者,需出具公安部门或劳动部门的伤残鉴定书;
3、赔付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赔付职工的银行卡信息模板电子版。
六、基本流程
(一)参/续保:基层单位登陆“青岛市职工互助保障信息化管理系统”,按提示操作,通过审核后,进行缴费;
(二)理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单位,提交理赔材料之后,均需要到新系统进行银行账号的确认,确认之后无需到办事处领取给付审核单
2017年1月1日之后续保和新投保的单位
2017年投保之后职工所生成有效结算单或报销单的
新系统确认步骤:
进入 www.qdhzbz.com 网址;
点击左下角“业务办理”,进行用户名和密码的登录;
左侧 保障理赔 → 赔付单确认 → 职工姓名前“√”→ 确认收款方 →填写 收款职工开户行 和 收款职工账户 → 确认提交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2号鸿泰大厦A座6楼
(二)电话咨询:0532-82898956(业务)
0532-82898955(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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