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 岛 市 总 工 会
关于推荐申报第二届“齐鲁工匠”的通知
各区市总工会,市直有关单位工会,中央、省驻青有关单位工会:
根据山东省总工会《关于开展第二届“齐鲁工匠”申报选树工作的通知》(鲁会〔2019〕59号)要求,现将我市推荐申报“齐鲁工匠”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范围、基本原则和申报数量
推荐申报范围:面向全市各行各业在生产服务一线从事岗位操作的高技能职工,侧重山东省“十强”产业特别是制造业的一线高技能人才,人选不受年龄、性别、学历、职级、职称、工作年限等条件限制。
基本原则:坚持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培育工匠人才,坚持面向基层一线职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申报,坚持竞争择优、好中选好。
推荐申报数量:全省选树命名“齐鲁工匠”50名,并从“齐鲁工匠”中择优选树命名“齐鲁大工匠”10名。市总工会将向省总工会推荐申报8名人选参加全省评选。
二、推荐人选标准条件
(一)具有优秀品格。听党话、跟党走,忠于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带头弘扬和践行劳模精神、工匠精神,爱岗敬业、执着专注、精益求精、勇于创新、追求卓越、甘于奉献;
(二)掌握高超技能。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拥有精湛技能、高招绝技,在全省、全国同行业中达到领先水平,有较大影响力和较高知名度;
(三)善于创新创造。在工艺改进、技术革新、质量攻关、发明创造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在企业或行业内得到推广应用,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发挥领军作用。善于带领团队解决生产实践中的关键技术工艺问题,积极向职工传授技能技艺、传承职业精神,在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群众性劳动竞赛活动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五)注重荣誉基础。具有市级及以上层次的技能类奖项或称号的人选中竞争择优产生,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条件。
符合以上标准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推荐申报“齐鲁大工匠”:
1.在关键技术工艺领域取得重大革新、重大突破、重大成果,达到或接近国内、国际领先水平的;
2.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重点技术攻关项目,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技术进步、实现企业、产业、行业高质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
3.获得过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以及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的;
4. 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或在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一等奖、世界技能大赛获优胜奖以上奖项的;获得齐鲁首席技师(山东省首席技师)称号的。
三、推荐申报程序
1. 各区市总工会,市直有关单位工会,中央、省驻青有关单位工会可推荐1-2名在生产服务一线从事岗位操作的高技能职工为“齐鲁工匠”推荐人选。
2. 推荐人选在上报前须在其工作单位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市总工会将聘请专家,对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筛选确定8名“齐鲁工匠”推荐人选,经市总工会党组会研究通过后报省总工会。
四、推荐申报材料要求
1.“齐鲁工匠”推荐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
2.“齐鲁大工匠”推荐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本表仅限申报“齐鲁大工匠”的第一届(2018年度)“齐鲁工匠”获得者填写。
3.“齐鲁工匠”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3份,A4纸打印。请各推荐单位按人选推荐顺序排序。
4.“齐鲁工匠”推荐人选主要事迹材料(见附件4),一式3份,A4纸打印。
5.个人事迹PPT格式展示材料或视频展示材料(mp4格式,不低于720×480像素,时长不超过5分钟)。
6.“齐鲁工匠”推荐人选良好品格、高超技能、领军作用、突出贡献等方面的证明材料。如:职务职称、职业资格、技能竞赛获奖、创新成果和转化情况、所获荣誉和称号、创造的经济社会效益等相关证明材料(列出资料目录并整理制作成册)。
7.推荐人选电子版工作照和证件照各一张(jpg格式,分辨率为413×576,不大于100KB)。
8.推荐人选公示照片(要体现出公示的背景环境)。
9.以上所有材料请于2018年8月5日之前报送市总工会生产部(青岛市市南区湛山一路18号2101室),同时报送电子版,邮箱地址:15806590415@163.com 。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总工会,市直有关单位工会,中央、省驻青有关单位工会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大力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风尚和崇尚技能、争当工匠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级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好中选好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条件、程序和要求,对推荐人选的政治素质、精神品格、技艺技能、领军作用、突出贡献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认真核实,确保“齐鲁工匠”的申报推荐质量。
(三)严肃工作纪律。坚持阳光透明、公平公正,严肃申报推荐工作纪律,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公示期间,对群众举报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出具结论。对在申报推荐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失职渎职、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在省总工会网络投票环节有刷票行为的,一律取消资格。
(四)发挥领军作用。各级工会要扎实做好“齐鲁工匠”领衔创建创新工作室工作,坚持创建标准,落实经费投入,加强管理服务,督促推进工作室建设,重点检查财务、审计、日常管理等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工作室创建落地见效、规范运作,使“齐鲁工匠”创新工作室在传承弘扬工匠精神、解决生产技术难题、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培养造就高技能人才等方面发挥实实在在的示范带动作用。
(五)加大宣传力度。要以“齐鲁工匠”推荐申报为契机,通过部署发动、专题宣传等形式,确保“齐鲁工匠”培育和宣传学习活动在基层广泛扎实开展,不断扩大“齐鲁工匠”品牌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附件:
1.“齐鲁工匠”推荐申报表
2.“齐鲁大工匠”推荐申报表
3.“齐鲁工匠”推荐人选汇总表
4.“齐鲁工匠”推荐人选主要事迹(模板)
青岛市总工会
2019年7月29日
附件:青岛市总工会关于推荐申报第二届“齐鲁工匠”的通知 |
(联系人:王萍 83092330 1580659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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