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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岛市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基层组织

 

关于印发《青岛市总工会关于

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5-2017年)》的通知

各市直工会:

  经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将《青岛市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5年4月3日

  青岛市总工会

  关于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5-2017年)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扩大党的阶级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最广泛地把广大职工群众组织到工会组织中来,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作用,把党的决策部署变成职工群众的自觉行动,引领广大职工群众坚定不移跟党走。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山东省总工会下发的《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2015-2018年)和青岛市总工会加强工会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有关要求,以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为主线,从2015年—2017年,按照“推进、提升、达标”目标,在全市各级工会组织中实施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的工人运动时代主题,全面落实中国工会十六大、省工会十四大提出的任务要求,立足青岛工会实际,推进工会法治化建设,用三年时间实现: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建会质量显著提高,基层工会活力明显增强,基层工会发挥作用明显改善,落实“四双”成效明显,基层工会工作成为广大职工群众的切身感受,基层工会的凝聚力战斗力得到全面提升。

  二、目标任务

  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基层工会建设提出要“着力扩大覆盖面、增强代表性,着力强化服务意识、增强维权能力,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保障水平”的指导方针为目标和方向,按照新形势工会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改进提高、不能停滞不前的要求,通过实施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最广泛地把职工群众组织起来、团结起来、动员起来,倾听职工群众呼声、反映职工群众意愿、回应职工群众需求,探索建立服务型工会组织的新方法、新途径,维护和发展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一)提升全市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质量。加强工会组织有效覆盖以提高建会质量,增强基层工会活力为目标,实现全总各类法人单位数据库中建会率、职工入会率动态保持在90%以上,其中国有、国有控股、机关事业单位建会、入会全覆盖;25人以上企业建会率动态保持在90%以上, 25人以下企业通过联合基层工会方式实现组织和工作覆盖。做好工会会员会籍登记、会员实名制管理工作及在劳务派遣工、农民工中发展工会会员工作。

  (二)全市工会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普遍实现。在不同区域(行业)每年新建立基层工会示范点100个以上,在现有基础上到2017年,全市示范点达到600个以上。各级工会通过建立推进机制,召开现场观摩会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导向作用,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实现:有依法选举的工会主席,建设心系职工、依法维权、开拓进取的骨干队伍;有独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等组织;有服务职工的活动载体、场所,满足职工的多样化需求;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实现工会工作的群众化、民主化、制度化、法制化;有自主管理的工会经费,真正用于服务职工和工会活动;有会员满意的工作绩效,职工之家的“六有标准”和“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建设达标率均达到85%以上。

  (三)基层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显著增强。各市直工会及辖属基层工会均配备专职、兼职工会工作人员,工会主席按同级副职级配备、工会副主席按中层正职级配备。坚持党的领导,严格选举程序,对工会主席和委员候选人的提名,要尊重会员群众意见,落实提名、选举、报批等程序,依法依规民主选举。完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聚集区、出口加工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功能区等)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落实工会主席按镇街、工业园区同级副职级配备,同时配备一名专职工会副主席(中层正职级),与职工服务中心(站)对接,实现每个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企业100家或职工5千人以上)工会均有专职工会工作者。建立完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选聘、使用、履职、考核、退出机制,各区(市)工会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办法),报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备案,努力打造一支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工会干部队伍。

  (四) 服务会员群众措施得力成效明显

  强化服务促建会,做好与职工互助保险、职工保障等对接工作,坚持以职工群众现实需求为导向,以市总工会建立的职工服务中心为平台,2015年各级工会组织要建立完善会员实名制度,在职工医疗互助保险、工会购买服务项目方面让工会会员得到更多实惠。通过推进工会会员普惠制和加强工会会员会籍管理,把广大职工吸引到工会组织中来,吸引到工会活动中来。

  三、突出重点,分类推进

  根据基层工会的不同属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等),分类推进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纠正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拓展创新工作领域、工作方式和工作载体,提升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水平。

  (一)发挥国有企业工会组织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工会是基层工会主体重要组成部分,在工会组织中起着示范引领作用。依法推进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建立工会组织全覆盖。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切实纠正企业在改革改制中撤销工会或将工会合并到党群工作部门、削弱工会干部配备的现象。做好国有资产退出企业移交属地对接工作,保证工会会员、工会资产不流失,确保工会组织的延续性。总结推广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工会创新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广大职工维好权、服好务。

  (二)提升事业单位工会组织建设工作水平

  各级工会对所辖事业单位进行一次普查摸底,做到工会组织、工会会员情况清,尤其是市直(委、局)所辖的二级、三级事业单位,应尽快完成未建会的单位实现建会全覆盖,全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都要建立健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以及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确保事业单位改革平稳进行,职工合法权利得到有效落实。

  (三)推动机关工会组织建设工作上台阶

  发挥市、区(市)机关工委工会组织的职能作用,摸清辖属机关各单位情况,在所有机关单位建立健全工会组织。针对机关类(委、局)工会组织特点,着重完善委、局本级工会和辖属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在所属事业、企业单位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要结合机关中心工作,建立起行之有效的、规范的工会工作制度,明确工会组织职责,以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素质为切入点、着力点,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丰富多彩的寓教于乐的活动,推动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由虚拟向实体转变,在有条件的单位建设实体“职工之家”,扩大工会组织影响力。

  (四)加强乡镇(街道)工会工作

  乡镇(街道)工会是做好职工群众工作的前沿阵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工会工作的意见》(鲁会办【2014】155号)要求,按照“会、站、家”一体化要求,明确镇街工会职责,全面推动企业100家、职工5千人以上的乡镇(街道)工会向总工会过渡升级,赋予地方工会职权,独立开展工作。各区(市)总工会要按照实名制要求摸清乡镇(街道)企业数、会员数,根据乡镇(街道)经济发展程度不同、职工人数多少,进行分类、分层工作指导,实施差异化工作管理。乡镇(街道)工会经费管理可实行由区(市)总工会代行管理,或在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设立独立工会账户自行管理两种模式。乡镇(街道)工会独立自行管理工会经费的,要按照工会财务规范化管理要求,尽快达标。推动乡镇(街道)工会工作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章履事、有效成事。

  (五)抓好各类工业园区工会建设工作

  做好各类工业园区(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聚集区、出口加工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功能区等)本级及辖属企业工会组建工作,要按照企业开工投产、组建工会组织同步进行的要求,及时抓好工会组织建设工作。要对各类工业园区实行分类指导,对形成规模的企业100家、职工5000人以上园区可与乡镇(街道)相同,成立总工会。各区(市)工会要做好对各类工业园区内企业摸底排查、组建、服务指导等工作,支持和推动工业园区工会组织建设工作取得突破。

  (六)狠抓非公经济社会组织工会组建不松懈 

  各区(市)工会要组织开展对各类法人单位及工会组织、工会会员数据普查工作,摸清真实底数,为实现工会组织的有效覆盖打好基础。加强村居(社区)工会建设并发挥其积极作用。大力推进以非公企业和农村产业链企业建会为重点,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为主要入会对象,抓好电子商务、物流(快递)、家庭服务、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兴产业工会组建工作。按照全总统一部署,于2015年4月至10月,在全市开展“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重点面向各类工业园区、大型在建项目、十大重点快递公司(顺丰、申通、圆通、中通、韵达、汇通、联邦快递、中外运敦豪、UPS、TNT)、农业合作社加工龙头企业。推动建会由企业向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延伸;由传统企业向新型农业合作社、果蔬加工企业等特色行业延伸;入会由单个企业向社区、楼宇、市场范围内零散就业人员延伸。从建立服务型工会,为职工服务,为职工维权出发,对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规模小的单位,可通过区域、行业或条块结合、或依托协会、商会建立工会组织。

  四、强化措施,注重实效

  为确保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求各级工会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大胆探索,勇于创新,采取切合实际的有力措施,进一步推动工作向深度广度发展。

  (一)深入基层调研,更好地服务会员群众

  各级工会要改进工作作风,领导要带头深入基层,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基层工会工作的调研,摸清情况、查找问题症结,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别要关注广大职工目前最关心最迫切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根据基层单位的不同特点,搞好分类调研、分类指导、分类服务。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工会组织发挥作用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及时总结并大力宣传推广基层工会的好经验、好做法,提高工会组织在社会各界的知名度、影响力。

  (二)坚持党建带工建,多方支持形成合力

  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将工建纳入到党建工作中,做到党建与工建同步研究部署、同步抓好落实。重点实施工会组织有效覆盖工程,开展“无组织抓组建,有组织抓规范,已规范抓创新”活动,采取区域共建、园区联建、行业统建等方式,全力抓好工会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1、市总工会将与市委统战部、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市工商联联合下发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进一步深化开展党建带工建、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会组织建设的意见。各区(市)工会要加强与工商联协调,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联合,做到企业组织数清,协会(商会)数清,依托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借助下派党建指导员、培养企业入党积极分子等措施,储备和选拔工会干部人选,共同推动非公经济组织规范建立工会组织并有效开展工会工作。要积极推动有政治身份和荣誉称号的企业经营者带头支持工会组建和开展工会工作。

  2、主动争取人大、政协支持,开展贯彻《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专题监督视察。市总工会与市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市级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将工会组织建设工作纳入其中。各区(市)已建立上述制度的要做好巩固及开展工作,没有建立的要借助三年行动计划抓紧协调建立;局(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工会要建立与行政协商对话制度,搭建好促进工会工作的制度平台。

  3、各级工会要加强与地税局、人社局、安监局等有关部门联系,通过联合开展执法检查等措施,积极推动工会组建。用1-2年时间,对已实行税务代征的企业逐一进行核查,对已缴纳建会筹备金的单位尽快完成工会组建工作。

  (三)依法治会,推进工会组织建设规范化

  各级工会组织、工会干部要认真学习涉及职工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掌握维权本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基层工会工作,严格按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要求,从固本强基、打好基础入手,尊重会员群众意愿,规范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确保工会选举依法合规。

  1、上级工会要做好组织、指导、服务工作,对新组建和到期换届的基层工会,要按照全总《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关于地方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及组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规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要求,做好培训工作,严格把关,不走形式。对会员25人以上的基层单位要单独建会,实行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同时筹备、选举、报批“三同时”,其他如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组织也要相应建立。区(市)总工会的派出机构工会工作委员会也要向选举产生的工会委员会过渡。

  2、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须选举产生,其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人数不少于3人,设主任1名;会员人数较少的基层工会可选举经费审查委员1人。

  3、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建立,按照全国总工会及省总工会有关要求,召开女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由工会委员会任命产生,有女会员10人以上的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不足10人的设立女职工委员1人,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应进入工会委员会,按工会同级副职配备。

  4、对会员25人以下的基层单位,可单独建会也可联合建会,联合建会所覆盖单位不超过50家。对工会委员会下属的分厂、车间、班组以及联合建会的单位,要建立健全工会分会或工会小组。

  5、积极推进完善工会联合会工作运行机制。用三年时间重点指导各级工会联合会普遍建立“五个一”制度,即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与企业行政开展一次工资集体协商,开展一次劳动技能竞赛活动,开展一项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对规模以上的单个工会组织要同步规范,不能独立开展或工作有难度的,部分项目可由上级工会代行或安排开展工作比较好的基层工会牵头组织,以破解中小企业工会开展活动难、依法维权难等问题。

  6、做好工会组织的按期换届和选举工作。基层工会每届任期为3-5年,各级工会组织要建立所辖单位工会组织成立、换届、法人登记、工会会员等有关情况台账制度,定期督查基层工会到期换届和进行法人登记年检,坚决纠正一次选举(因工会主席人选不变动)长期不换届的现象。用三年时间,实现基层工会组织按期换届率达到90%以上。督查符合条件的基层工会,要及时进行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因工会主席人选或单位名称、地址变动等,须及时变更年检登记。

  7、进一步完善全总非公企业法人数据库管理,建好一支对数据库管理熟悉的队伍,每年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及时完善数据库需要填报的内容。对数据库中预置(实有)职工25人以上的企业进行动态排查和督促建会。按照上级工会的要求,认真推行会员实名制,实现动态管理。

  (四)深入开展“四双”活动,促进职工之家建设

  以开展“四双”活动为重点,全面推进职工之家建设,把工会组织建设成为职工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把工会干部锻炼成为听党话、跟党走、职工群众信赖的“娘家人”。

  1、拓展“双亮”内容。由“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干部亮身份”向“工会组织亮承诺、亮作为,工会干部亮职责、亮服务”拓展。各市直工会可根据所属基层单位的特点,统一制作工会牌子和有关标识,可在单位宣传橱窗、公开栏、网站、职工活动场所等公开工会牌子、办公地点、工会组织设置、职责分工、工作制度和服务承诺,可通过佩戴胸卡、发放联系卡、设置桌牌等多种形式亮出工会干部身份,使会员普遍知晓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

  2、开展“双争”活动富有成效。各级工会要在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单位建立人员联系点和创建示范点制度。通过培养选树先进典型,组织观摩学习等方式,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推动争创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职工信赖的“娘家人”活动深入开展。各市直工会要从财力、物力等方面支持基层工会示范点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建设适合职工开展活动的实体之家,让职工群众亲身感受到工会是实实在在为职工群众做实事、办好事、解难事的“家”。工会干部要深入基层一线调研、指导、服务,切实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让职工群众亲身感受到工会干部是可信赖的“娘家人”。市总工会将从中择优推荐先进基层工会、优秀工会干部申报省级以上模范职工之家、优秀工会工作者和“最贴心基层工会主席”等。

  3、推动“双述、双评”有制度保障。完善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确保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得到全面落实。基层工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工会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工会主席每年要向会员(代表)和上级工会报告工会工作、自身履职以及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要同时向会员(代表)报告工作,并形成书面工作报告。实行工会会员(代表)常任制,无特殊情况不做变动,因人员调整、调离或其他情况出现工会会员(代表)缺额的,要及时替补。

  上级工会应参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对工会主席和工会工作进行的民主评议工作,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并填写《会员评议工会主席测评表》(附件1),评议情况由上级工会和会议推荐的监督人员进行汇总统计,并通过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向会员公开,接受会员监督。评议结果在报同级党组织的同时报上一级工会。实行一级评议一级,上一级工会根据下级工会述职情况,每年对下级工会进行评议,填写《上级工会评议下级工会测评表》(附件2),所列项目实事求是地填写评价意见后,反馈下级工会;对反馈属实的不足之处,由下级工会制定整改措施予以改进,所有评议结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推进实施办法,作为评先树优的依据。

  (五)分级扩面培训,提升基层工会干部素质

  实施“工会干部队伍提升工程”,为工会干部提供学习交流的机会,全面提高工会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1、按照分级负责培训原则,实现工会干部“逢进必培训”。市总工会用1-2年时间建立工会干部教育培训信息库,根据建设信息管理平台要求,对全市工会干部培训实施网络信息化管理。以市总工会干部学校为主阵地,用三年时间实施工会干部“万人业务培训行动”,重点培训新上任基层工会主席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市直工会制定相应的工会干部培训计划,重点培训所辖基层工会新上任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对新到任工会工作岗位一年内的人员必须参加上一级工会组织的工会工作综合业务培训。

  2、改进培训方式,优化培训手段,努力为基层工会干部提供信息化、多元化的学习培训途径。通过学法律、学政策、学专业,学以致用,打造一支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工会干部队伍。通过采取主体班次与专业班次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理论教学和现场教学相结合,学校驻训与送教上门相结合,新形势下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知识相结合等,提升工会干部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六)完善推进工作激励机制,提升工会基层组织建设水平

  市总工会将加强对实施工会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督导检查,建立评议激励机制,通过分组互查交流、现场督查、典型引导、“走出去、引进来”等方式,促进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上台阶,并将市直工会开展工作情况纳入工会年度重点工作推进实施办法。各市直工会要把实施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纳入工会工作主要内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工作部署、工作推进、工作检查等制度。注重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抓点带面,全面提升我市基层工会工作整体水平。

来源:未知 编辑:超级管理员 时间:201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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