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 岛 市 总 工 会
关于印发《青岛市总工会
关于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工会,市直有关单位工会,中央、省驻青有关单位工会,市总工会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青岛市总工会关于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管理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新闻宣传通讯员信息表和年度重点工作宣传计划请于3月26日(星期四)下班前通过金宏网反馈“宣传教育和网络工作部”。
青岛市总工会
2020年3月19日
青岛市总工会
关于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管理的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工会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制度化建设,规范新闻报送程序,细化宣传工作操作细则,提高全会新闻宣传策划和舆论引导水平,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党的新闻宣传工作方针,以团结稳定鼓劲、弘扬主旋律为宗旨,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和新时期工人阶级的历史使命和工会工作目标任务,大力宣传我市各级工会组织的重点工作和典型人物,大力宣传工人阶级在促进青岛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点工作中展现的主人翁精神和担当作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团结动员各级工会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为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贡献工会力量。
二、主要职责
(一)宣传教育和网络工作部新闻宣传职责
制定工会新闻宣传工作计划;策划组织市总工会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点工作新闻宣传;协调中央、省、市各主要新闻媒体采访报道;组织实施全会新闻宣传工作;把握新闻宣传新动向;负责新闻宣传通讯员培训管理;负责工会网站、微信、微博、抖音、齐鲁工惠·青岛行APP宣传运营。
(二)市总机关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新闻宣传职责
市总工会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是全会新闻信息的主要来源,负责本部门(单位)牵头组织的会议、活动等工作的新闻策划、新闻通稿采写;组织收集提供本部门(单位)突出工作亮点和典型人物新闻宣传线索;负责工会官方网站本部门(单位)板块的信息更新;协助媒体单位完成相关采访报道;为宣传教育和网络工作部宣传全会工作提供相关服务。
(三)区市总工会,市直有关单位工会,中央、省驻青有关单位工会新闻宣传职责
各区市总工会,市直有关单位工会,中央、省驻青有关单位工会是各自所属区域、单位工会新闻信息的主要组织实施者,负责围绕市总工会年度宣传工作计划和安排,制定本系统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宣传计划;及时推送重要会议、活动动态新闻;挖掘报送本系统本单位工会工作亮点和典型事例;为市总工会宣传工作提供相关服务。
三、工作制度
(一)实行宣传工作归口管理制度
市总工会新闻宣传工作在市总党组的领导下,一口对外,归口管理,宣传教育和网络工作部负责具体协调组织实施。
1.新闻发言人制度。凡市总工会重大政策、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等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由市总工会分管宣传的副主席担任新闻发言人。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协调由宣传教育和网络工作部负责,相关部门积极配合。
2.新闻宣传外投制度。市总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级工会和个人不得以市总工会名义对外发布新闻稿件,须经分管副主席审核通过后送交宣传教育和网络工作部,由其统一外投。
3.新闻采访报告制度。市总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新闻宣传素材或接到新闻单位采访通知后,应向分管副主席汇报同意后,将采访背景和提纲送交宣传教育和网络工作部,由其按程序协调新闻单位进行采访。
(二)实行新闻宣传提报制度
1.年度宣传计划提报制度。各区市工会、市总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将本部门(单位)全年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宣传计划,齐鲁工惠·青岛行APP线上推介活动计划等信息以表格(附件1)形式于每年1月底前送交宣传教育和网络工作部,作为制定全年宣传工作计划的依据。
2.专题策划提报制度。市总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组织开展重大会议、活动并需在外部媒体进行专版、专栏宣传的,需在活动策划初期同步告知宣传教育和网络工作部,并提供相关背景资料等文字素材,便于提前联络媒体安排版面和栏目档期,安排人员挖掘新闻素材,确保专题策划的时效性和传播效果。
(三)实行新闻稿件审核确认制度
1.通稿报送制度。市总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组织牵头的会议和活动,要提前两天告知宣传教育和网络工作部,至少提前一天报送新闻通稿,并附会议(活动)流程、主持词、领导讲话等素材。
2.通稿审核制度。市总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提供的新闻通稿需经本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市总分管副主席审核通过,并将审核通过的签字确认单(附件2)或微信确认截图反馈至宣传教育和网络工作部后方能发布。一经确认,本部门(单位)对稿件内容负全部责任。
(四)实行通讯员队伍建设制度
1.通讯员建立制度。市总工会机关各部室、直属事业单位和全市各级工会要指定至少1名人员负责新闻通讯工作。通讯员应及时报送本单位动态信息,挖掘本单位工作亮点和典型事例,承担与宣传教育和网络工作部沟通联络等相关工作。
2.通讯员培训制度。市总工会要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定期开展针对通讯员相关专业的知识培训,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开展新闻宣传培训,不断增强新闻宣传工作者的脚力、眼力、脑力、笔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能打胜仗的宣传思想工作队伍。
(五)实行新闻考核激励制度
1.季度通报、年终考核制度。自2020年起,宣传教育和网络工作部对市总工会机关各部室、直属事业单位和全市各级工会提报稿件、发布稿件,以及市总工会机关各部室、直属事业单位官网信息更新情况进行汇总整理,每季度公开通报新闻提报、稿件发布、官网更新情况,并将此作为年终考核重要依据。例如:对区市、市直工会按照投稿、发稿总数进行综合排名,投稿总数占综合成绩的40%,发稿总数占综合成绩的60%。
2.“青岛市工会系统新闻宣传先进单位(个人)”命名制度。市总工会拟每年命名一批“青岛市工会系统新闻宣传先进单位(个人)”,表扬和激励在新闻宣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形成新闻宣传战线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工会新闻宣传工作质量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稿件数量要求
各区市总工会,市直有关单位工会,中央、省驻青有关单位工会,市总工会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在积极报送动态新闻的基础上,每月应提交1篇以上消息类新闻通稿,每季度应提交1篇以上和本部门(单位)工作相关的经验做法、典型事迹等工会工作深度报道,供稿和发稿情况作为“青岛市工会系统新闻宣传先进单位”评选重要依据,并列入对区市、市总机关各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年度综合考核。
(二)稿件投递要求
1.投稿方式。来稿来图请统一发送至宣传教育和网络工作部邮箱:qdzghxjb@163.com;联系电话:83092817。投稿统计以此邮箱收件为准,其他方式投递的稿件均不计入年终考核。时效性较强的新闻稿件可电话告知,或微信同步发送,以确保信息收集及时性。
2.文稿格式。各单位在报送电子稿件时,文件名标明来稿单位+稿件标题;正文需交代清楚时间、地点、人物、过程等新闻要素;出现的涉及单位、部门的用词需完整规范,如:“市总工会”不应写为“市工会”,“权益保障部”不应写为“保障部”,“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不应写为“中航二局”。
3.图片格式。稿件图片需单独、原图上传,不可粘贴至word文档内发送;照片应为jpg格式,单幅不小于1M以上,并配有完整的图片说明,满足构图合理、画面清晰等基本拍摄要求。
五、工作经费
市总工会年度新闻宣传经费统一由宣传教育和网络工作部管理,计划所需的费用应列入宣传教育和网络工作部本年度专项业务活动经费预算。未列入年度计划的宣传报道所需经费,由相关部门负责解决。
附件:
1.2020年度宣传计划提报表 |
2.青岛市总工会稿件审核确认单 |
3.新闻宣传通讯员信息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