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总工会,司法局:
为加强工会法律服务工作,市总工会联合市司法局于2014年成立了“青岛市工会法律顾问团”。工会法律顾问团成立以来,在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协商调解代理维权案件等服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较好履行了专业律师团队服务职工的职能。随着职工队伍不断壮大、职工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不断强化,需要进一步充实发挥工会法律顾问团的作用。因此,为密织工会法律服务网络,将法律维权触角向基层职工群众延伸,市总工会、市司法局拟调整充实青岛市工会法律顾问团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会法律顾问团的主要职责和推荐方式
(一)工会法律顾问团主要职责
1. 积极参与工会组织开展的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帮助和指导职工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 为广大职工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
3. 接受工会委派,为职工提供协商、调解和代理仲裁、诉讼等法律维权服务;
4. 参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和劳动用工法律“体检”活动;
5. 参与工会委托的其他职工权益工作。
(二)推荐方式
1. 工会法律顾问团成员人选通过律师自荐、各区市工会推荐和区市司法局审核的方式产生;
2. 推荐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围绕主责主业和择优的原则进行;
3. 法律顾问团成员名额原则上按照每个镇、街道一至两名推荐,对于工业园区及企业职工密集、区域较大的镇街可酌情增加;
4. 各区、市总工会推荐的人选,征求区、市司法局意见后,上报市总工会。
二、工会法律顾问团成员的推荐条件
工会法律顾问团成员必须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立足岗位,奋发进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熟悉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二)热心工会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三)具有2年以上协调劳动关系经验的执业律师,有工会维权经验者优先。
各区、市总工会要切实把有经验、有本领、有热心的执业律师,充实到工会维权队伍中来,力争打造一支“精干顶用”的工会法律顾问团队伍,全面提升工会法律服务精准化、专业化水平。
三、成立工会法律顾问团的组织实施
(一)各区市总工会、司法局要充分重视此次工会法律顾问团调整充实工作,积极发挥工作主动性,调动镇、街工作积极性,广泛宣传动员,扩大覆盖面和社会知晓度,做到择优选才。
(二)市总工会将联合市司法局对各区、市工会推荐上报的律师情况进行审核,确定顾问团成员名单。请各区、市总工会认真填写《工会法律顾问团成员个人推荐表》(附件1)、《工会法律顾问团成员汇总表》(附件2),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8年8月31日前通过邮箱上报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联系人:赵月婷 83092327 fagongbu@163.com)。
(三)青岛市工会法律顾问团调整充实后,各区、市总工会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日常管理、监督、考核,使顾问团成员充分履职尽责,协助各级工会发挥好维权职能,更好地为广大职工提供法律服务。各区、市司法局要加强行业领导和监管,督促顾问团律师积极主动为职工维权,会同区、市工会做好律师职工维权的考评、选树和宣传,共同将青岛市工会法律顾问团打造成一支职工信赖、工会信任、党政和社会信服的职工维权队伍。
附件:1.工会法律顾问团成员个人推荐表
2.工会法律顾问团成员汇总表
青岛市总工会 青岛市司法局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