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总工会关于
举办工会财务人员业务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市直工会:
为加强和规范全市工会财务管理,提高财务技能,进一步激发各级工会财务人员工作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省总工会《关于举办山东省工会财务人员业务技能竞赛的通知》(鲁会〔2017〕39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竞赛时间、地点
2017年9月中旬举办青岛市工会财务人员业务技能竞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竞赛内容与题型
(一)竞赛内容
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及会计核算业务。具体包括:
1.政策法规:主要包括《工会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市委落实办法,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知识。
2.会计核算业务:根据《工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日常账务处理,包括正确使用会计科目、编制报表等。
(二)竞赛题型
包括判断、单项选择、不定项选择三种题型,其中政策法规、会计核算业务分值比例分别约占60%和40%。
本次竞赛使用省总竞赛组委会统一编印的学习资料。请各市直工会到市总财务部领取学习资料。
三、参赛对象及选拔
本次竞赛参赛范围和对象为全市各级工会财务人员。各市直工会组织选拔、推荐选手参加全市竞赛。区市总工会推荐的参赛选手为5名,其它市直工会推荐的参赛选手名额最多不超过5名。参加全市竞赛的选手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竞赛分为团体赛和个人赛。团体赛以市直工会为单位,每个团体赛代表队由市直工会推荐的5名选手组成。无法按上述规则组队的市直工会不具备团体赛参赛资格。各市直工会推荐的选手均具有个人赛参赛资格。
四、竞赛方式
本次竞赛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每位选手通过计算机考试平台进行答题,限时 90 分钟。选手上机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在线作答,考试结束由系统自动评判并给出考试得分。选手成绩根据实得分数与用时长短进行综合评分,以得分高、用时短依次排名。
五、竞赛奖项设定
竞赛设个人奖、团体奖、优秀组织奖。
(一)个人奖
对每位选手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设一、二、三等奖各10名,优秀奖20名。获奖选手由市总工会颁发“青岛市工会财务业务技术能手”证书。
获得一等奖的前三名选手,推荐申报“青岛市工人先锋”。
成绩优异者,将代表市总参加11月份省总工会举办的山东省工会财务人员业务技能竞赛决赛。按照有关规定,获得省总决赛一等奖第一名的选手,分别向省总工会推荐申报“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荐申报“山东省技术能手”。获得前五名的35周岁以下的选手,向团省委推荐命名“山东省青年岗位能手”;获得第一名的女选手,向省妇联推荐命名“山东省巾帼建功标兵”。
(二)团体奖
竞赛设团体一等奖3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9个,由市总工会分别颁发“青岛市工会财务人员业务技能竞赛团体奖”。团体名次根据各队参赛选手总成绩确定(所有选手成绩须均达到合格线以上),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照本队第一名选手的成绩排名。
获得一等奖的市直工会,推荐申报“青岛市工人先锋号”。
(三)优秀组织奖
设优秀组织奖若干个,对层层组织选拔、参赛人员覆盖面较大的市直工会,由市总工会予以通报表扬。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参赛。举办全市工会财务人员业务技能竞赛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我市工会财务会计管理工作规范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引导广大工会财务人员苦练岗位本领,熟练掌握业务技能,提升工会财务服务保障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各市直工会要高度重视这次竞赛,提高认识,积极参与,认真推选高水平的财务人员组队参赛。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市直工会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竞赛取得圆满成功。要本着务实管用的原则,切实加强工会财务人员的培训,充分调动各级工会财务人员学习业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工会财务人员学习培训参与率达到 85%以上。要广泛发动各级工会财务人员参与到竞赛中来,以赛促学,以赛促练,努力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各市直工会财务人员参赛覆盖面要达到70%以上。
(三)严肃纪律,勤俭办赛。各单位要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比赛纪律,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冒名顶替。要严格对竞赛选手的资格审查,对不符合参赛资格的选手组委会将取消其个人赛参赛资格和团体成绩。要坚持赛出水平、赛出风格,充分展示工会财务人员良好的精神风貌,推动全市工会财务工作再上新台阶。